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

花了幾千元的信用卡滯納金跟違約金學到的教訓......

所學到的一件事,那就是不要拿自己的錢幫公司買東西。
因為會有下列事情會出現:
1.幫公司買東西的結果就是財務主管簽名後,單據還是可以退件
2.要求返回現金,結果是退到薪資帳戶,而且是隨薪資一匯入帳戶
3.要求先領取要被扣匯款手續費
4.錢被扣死後,信用卡卡費當然就沒有辦法準時繳

一件事情可以損失到數千,這些錢可以讓我活半個月以上了說

這樣讓我了解一件事
在公司裡一切都要公事公辦
所以以後就鐵著臉工作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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